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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姓 名  主要經(學)曆

職務權責

總經理 劉明雄

銘傳大學EMBA碩士班

綜理公司所有產品之研發、生產製造、
採購銷售、財會及行政等各項事務
資材處
處長
黃俊維

嶺東商專國際貿易科

慶達科技業務經理

易連工業業務副理

負責掌理公司的採購業務及材料調度管理
財務處
資深經理
王淑貞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系碩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經理

統籌掌理公司所有財務會計及稅務等事務


一. 稽核室組織  
本公司重視內部稽核單位與人員,賦予充分許可權,促其確實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以確保內控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進而落實公司治理制度。 稽核室隸屬董事會,設置稽核主管一人,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報董事會決議,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依簽核流程簽報至董事長核定。
二. 稽核室工作職掌
1.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內控內稽系統風險評估與規劃。
2. 督促並協助本公司各單位及各子公司制定內部控制制度。
3. 稽核計劃擬訂並執行。
4. 稽核報告撰寫並追蹤缺失。
5. 本公司各單位及各子公司自行檢查執行之覆核。
6. 專案類稽核之執行。  
7. 其他依據相關法令規定需執行之事項。  


勞資關係:


(1)員工福利措施:  
本公司重視勞資關係,並滿足員工在工作、生活安全、健康等方面之需求,以保障員工權益和整体利益,為確實提昇員工之福利措施於民國77年10月12日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 本公司福利措施:年節慰勞、員工分紅入股、員工持股信託、員工退休金6%以外再加計、內外部教育訓練、婚喪喜慶、生育住院慰問金、員工健康檢查、員工團體保險及重大疾病險、員工慶生、家庭日、年度旅遊等。
(2)員工進修、訓練制度及實際實施情形:  
一、年度訓練計劃內容:
(A)本公司不定期派員至外受訓或各相關學術機構參加研習,並且不定期舉辦公司內部之教育訓練以提昇員工技能,進而創造公司與員工之整體利益。為培育公司經營所需之優秀人才,提升知識與技能,公司訂有「教育訓練管理辦法」,明訂教育訓練規定與獎勵辦法,並鼓勵員工在職訓練。 不同階層應接受不同層次內容的教育訓練。如一般作業人員,接受初級與執行的課程;工程師接受專業性課程;單位主管及部門主管則接受管理與規劃之課程。
1.研發單位:提供產品技術、設計開發、應用工具、技術及規格訓練課程。
2.生產單位:提供作業方法、作業流程、訓練課程。
3.品保單位:提供品管手法、品保體系、產品檢驗標準、儀器操作訓練及統計技術訓練課程。
4.業務單位:提供市場分析、未來趨勢分析訓練。
5.管 理 部:提供新進人員訓練、勞工安全衛生訓練及消防常識與消防演練等課程。
6.財 務 處:提供財務分析訓練課程。
7.資訊單位:提供辦公室軟體應用、簡易硬體修護。

(B)在職訓練:為加強員工專業性知識之取得,當事人得依據「年度教育訓練計劃表」提出教育訓練之申請。
二、新進員工教育訓練:

(A)共通性訓練:對新進人員進行工作環境介紹、公司簡介及新進人員須知,並至主管指定之部門見習。

(B)專業訓練:為提升員工專業技能,對新進人員工作上之專業性訓練,由部門主管安排必要性之課程。
三、111 年員工進修、訓練實際實施情形:
項 目 班次數 總人次 總時數 總費用
新進員工教育訓練 18 23 46 0
一般員工職能訓練 19 309 60 91,800
主管專業技能訓練 10 36 230 81,000
通識訓練(含環工安全) 20 150 9 1,800
健康及心靈講座 0 0 0 0
(3)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已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員工退休辦法,每月按已付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退休準備金,存入台灣銀行信託部專戶保管,且每年年底委請精算師精算,以確定退休金負債之足夠,並依勞基法規定,辦理員工退休金申請與審核及支付。另針對94年7月1日起實施之勞退新制,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凡選擇新制者,公司每月提撥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至勞保局之退休金個人帳戶,員工亦可依其個人需求及意願另外個人提繳最高6%之退休金。
(4)勞資間之協議情形:
本公司一切運作均以勞動基準法為遵循準則,在經營管理制度強調「人性管理」的基本理念,勞資雙方並可透過下列方式,作最佳的協調溝通。

A.週經營會議:主要在於工作問題溝通,並由基層幹部下情上達,上級作政令宣達使公司決策能取得員工上下之共識。

B.員工意見箱:為增加員工意見之表達管道,設置董事長信箱,使員工之意見能得到充分表達。

C.職工福利委員會會議:職工福利委員均由員工擔任,對員工福利措施可廣泛深入討論,以取得雙贏政策。

D.每季定期召開勞資協調會一次,參與人員由各單位主管及勞資代表人員,溝通討論與勞工相關重大福利、公司政策等議題,並列入會議記錄。
(5)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的保護措施:
A.門禁安全:
1.日、夜間均設有嚴密門禁監視系統。
2.夜間、假日與保全公司簽約,維護公司安全。
3.與警察治安單位連線戒備。

B.各項設備之維護及檢查:
1.依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每二年委託專業公司進行公共安全檢查。
2.依據消防法規定,每年委外進行消防檢查。
3.依據本公司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每日/每月/每季/每半或每年等週期對高、低壓電氣設備、升降機、堆高機、空調、飲水機、汔車、機車、消防器具等各等設備進行維護及檢查。

C.災害防範措施與應變:
1.訂有「緊急應變措施管理程序」、「安全與環安衛管理辦法」、「緊急應變處理計劃管理辦法」、「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勞工安全衛生災害暨自動檢查計劃」、「設施安全維護注意事項」等災害防止、搶救注意事項及事故職災通報程序,明確規定本公司各級人員事前及事後因應重大事件如天災等重大突發狀況之應負責任及任務內容。
2.本公司除成立消防編組人員,聘請消防主管機關辦理消防防災講習。
3.為維護員工安全與衛生,由管理部專責推展安全衛生業務,編制有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專任)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一人(兼任),已向南區勞動檢查所登錄在案。